美国这次有个很具体的立法动作:共和党参议员 Ted Cruz 和民主党参议员 Ron Wyden 一起提出 JAWBONE Act。
它盯的不是平台算法本身,而是一个更隐蔽的问题:政府官员能不能用监管权、牌照、执法资源的暗示,逼社交媒体、AI 公司或广播公司删除某些内容?
这项法案还只是提案,尚未通过,也没有生效。它的关键不在于马上改写内容审核规则,而在于把“政府私下施压平台删帖”这件事,推向两个硬约束:个人可诉,沟通可查。
法案要切开的,是“建议”和“胁迫”的边界
“Jawboning”在美国政策语境里,指政府不直接下命令,却用权力位置给企业施压。
放到平台治理里,问题就变得很现实:平台删一条帖,到底是自己按规则审核,还是被政府官员逼出来的?
JAWBONE Act 的设计很直白。若政府官员非法胁迫社交媒体、AI 公司或广播公司移除某人的内容,当事人可以索赔。即便平台最后没有真的删除,当事人也可能因为这种胁迫尝试提起诉讼。
法案还要求公开政府与相关公司的沟通记录。过去藏在邮件、会议、电话里的接触,可能要被摊到台面上。
| 规则点 | 法案拟改变什么 | 现实影响 |
|---|---|---|
| 适用对象 | 社交媒体、AI 公司、广播公司 | 不只覆盖 Facebook、X、YouTube,也把 AI 内容分发和传统广播拉进来 |
| 个人救济 | 官员非法胁迫删帖可索赔 | 用户不只能向平台申诉,也可能把政府官员拉进诉讼 |
| 删除结果 | 平台未实际删帖也可能起诉 | 争议从“删没删”扩展到“有没有胁迫” |
| 透明度 | 披露政府与公司的沟通 | 平台审核背后的政府接触更容易被审查 |
我更在意的是第三点。
如果内容没被删也能起诉,法案关心的就不只是结果,而是权力有没有越界。它把“未遂的施压”也纳入了法律视野。
这对平台、AI 公司和广播公司都不是小事。法务团队会更重视保存政府沟通记录,政策团队和监管部门开会时,也会更小心措辞。过去一句“我们希望你们处理一下”,以后可能要被逐字审查。
从 Jimmy Kimmel 到普通用户,影响不只落在名人身上
原文提到的现实锚点,是 FCC 主席 Brendan Carr 与深夜节目主持人 Jimmy Kimmel 的争议。
Kimmel 在 Charlie Kirk 遇害后发表相关玩笑。Carr 随后对电视台广播牌照作出强硬表态。Carr 否认那是威胁,相关言论也没有被法院认定违法。
但如果 JAWBONE Act 通过,类似事件就可能进入一个新框架:当事人不只在舆论场争论“这算不算威胁”,还可能要求法院审查政府官员的具体言行。
广播公司会尤其敏感。因为牌照本来就在监管机构手里,官员一句话是否构成胁迫,比普通社交平台场景更容易滑进灰区。
普通用户也不是局外人。
疫情期间,拜登政府官员曾与社交平台沟通医疗虚假信息治理。共和党长期批评,这是政府推动平台压制异见。美国最高法院此前处理相关案件时,认为原告缺乏起诉资格,也缺少明确证据证明平台审核源于政府胁迫。
这就是现实约束。
披露记录能增加证据来源,但不能自动证明每一次删帖都是政府命令。平台本来就有自己的内容规则,也会因为广告、安全、社区规范做审核。把所有删帖都归因于政府胁迫,证据上站不住。
对最相关的两类人,动作会很具体。
平台和 AI 公司的政策、法务团队,会更倾向于把政府沟通留痕,减少口头承诺,内部审核理由也要写得更清楚。内容创作者和普通用户则多了一个潜在路径:当他们认为政府官员越界施压时,不再只能骂平台,也可能去追政府端的责任。
这不是万能钥匙。它只是把原来很难碰到的那只手,逼近记录和证据。
两党都在借这把尺子量对方
这项法案有意思的地方,是跨党派。
Cruz 指向的是拜登政府疫情期间与大型科技公司的沟通。Wyden 则点名特朗普威胁有线电视公司的做法,认为 jawboning 不是某一党的专利。
ACLU、FIRE、哥伦比亚大学 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 等言论自由组织的支持,也说明这不是单边党争议题。至少在“政府不能借平台之手绕开第一修正案”这个问题上,不同阵营找到了一段交集。
但交集越大,边界越要写清。
法案最难的部分,不是宣布反对政府施压,而是定义什么叫“非法胁迫”。监管部门提醒平台处理诈骗、暴力、医疗虚假信息,和威胁平台“不删就有后果”,中间有一大片灰区。
接下来最该看三件事:
- “非法胁迫”的定义会不会足够窄,避免把正常监管沟通也打成诉讼靶子;
- 披露义务覆盖哪些主体,是否包括白宫、监管机构、执法部门的非正式沟通;
- 个人索赔门槛如何设置,是否仍要求拿出政府施压与平台动作之间的具体关联。
定义太宽,平台会被诉讼吓到,正常审核也可能缩手缩脚。定义太窄,法案就只剩政治表态,碰不到真正藏在电话和邮件里的压力。
这类问题在科技政策里并不少见。政府想管风险,平台想保业务,用户想要表达空间。三方都说自己有正当理由,最后只能回到证据。
权力不怕被记录,才更像正当权力。
